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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A.按份责任

B.连带责任

C.民事责任

D.平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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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对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申请复议。A.A、县政府

B.B、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C.C、市法制办

D.D、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E、市政府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海水淡化技术中,()是最早投入工业化应用的淡化技术,特点是即使在污染严重、高生物活性的海水环境中也适用,产水纯度高。

A.反渗透法

B.蒸馏法

C.冷冻法

D.太阳能法

西部地区可以通过新能源开发高档农业和()。

A、传统农业

B、有机农业

C、无机农业

D、工业

日内瓦公约包括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10年1月5日召开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10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5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10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10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元)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2010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